空氣壓縮機工作安全守則

2017-01-14

一、開動前應先檢查各關係部份,例如:檢查壓力錶、安全閥、壓力調節閥、逆流防止閥,是否妥善調整配壓閥的負荷調整裝置,並先放出空氣水等,經確視其機能正常後,始得開動。

二、在運轉中,不許任何人用手碰觸機器。

三、切勿以壓縮機空氣吹向人體,更不宜用以吹除頭上、手上、鞋上及衣服上之塵埃,免為壓縮空氣帶出鐵屑、碳粒等雜物所擊傷。

四、切勿在運轉中修理機件,修理工作完畢後,應將防護罩裝復。

五、每日工作完後,應放盡貯氣筒底部之積水。

六、每日工作完畢或停用時間較久而無人看管時,均應放洩貯氣筒內殘存之壓縮空氣。